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请通知2008届毕业研究生,于3月15日前登陆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”,点击“学历电子注册图象核对系统”核对本人的学历电子图象。
核对方法:
第一步:进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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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步:进入‘学历电子注册图象采集的有关信息’,核对信息。
注意:
1:带“*”星号的必须核对;否则会影响毕业证书图象信息上网。
2:如果提交的修改意见状态是“待审核”,请3月15日后与培养办联系。
3:必须点击“信息无误”确认照片后,照片才能用于学历电子注册。
特此通知
培养办
2008年1月14日